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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tey Wood

2011年12月

执行摘要

2006年,美国民事法院将电子数据的可搜索性纳入“联邦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这使得企业诉讼人不仅需要疲于应付日益增长的数据量,还要承担将这些数据作为证据呈交法庭的更多法律责任。一些企业试图通过更积极的信息管理或通过更有针对性的早期的案例评估(ECA),以缓解这一难题,这就限制了无关紧要或重复的数据。然而,电子搜索的整体成本在持续上升:2010年,电子搜索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求增加开支的首要诉讼项目,并且超过40%的大型企业计划在明年增加电子搜索支出。

电子搜索成本最高的阶段通常是法律审查和需要接受企业客户的频繁监督和详细审查。据杜克大学研究发现,2008年搜索页面和录入页面的比例平均为1000/1,而现在据称这一比例已经变成10000/1。传统的线性法律审查流程是需要翻阅纸质文件,耗费数天时间才能完成(审查的证据文件由保管人按时间顺序或者根本没有保存秩序)。这样的流程在大型案件及监管事宜中,是不足以处理时间紧迫的证据量。此外,传统的按小时收费文件审查定价过程中的成本过高,从而在诉讼当事人中引发成本问题,并且在审查他们提供的服务时,要求律师事务具备更高的透明性和问责制。

随着新方法的不断涌现,所带来的是文件审查更高的效率和性能。对于那些诉讼缠身或需要应对频繁的法规性调查的企业而言,电子搜索是一项战略性投资。然而,如果缺乏监督,企业电子搜索的成本将难以控制。解决的办法是将电子搜索,包括律师审查,视为战略性业务流程的一部分,在不增加风险或机密泄露的情况下,减少诉讼中所涉及的时间和成本,优化业务流程。

本报告分析了法律审查领域内不断变化的软件和服务市场,重点关注了这一领域内的创新技术和项目方法,ESG认为上述技术和方式将会给这一审查流程带来更高的效率、准确性——甚至是防御性和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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